卫龙辣条抽检不合格却自称合法合规 专家:标准应用不当?
网红食品非常多。多种网红奶茶总糖含量超过标准后,最近湖北食药监发表的公告显示,卫龙等多个品牌的辛辣检查结果不合格。今天,卫龙官微卫龙食品宣布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专家指出,这是一个标准适用性的问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提醒,湖北食药监发布的公告显示,多批辣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使用规定不得添加的山梨酸及其钾盐及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据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介绍,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 ,用途十分广泛,安全性可以保证,但是并没有批准用于辣条。那么,既然规定不能添加上述两种添加剂,为什么卫龙公司主张自己的产品完全合法合规呢?
卫龙发表的《郑重声明》中,从2007年开始,调味料产品一直以各地方标准和湖南省实行的挤出点心开发者_Go百科地方标准为代表。2018年5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产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发出信,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目前仍在制定中,在国家标准未正式发布之前,本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
这件事的核心不是食品安全问题,而是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更具体的是标准适用性问题。钟凯指出,辣条是调味面产品,成为米面产品管理方便。这一点在原食药监督总局的复印件中明确了,而且今年早期发表的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原稿中也明确了这种分类方式。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产品
方便米面产品的食品添加剂基本上由方便面企业申报,主要是增稠剂、抗氧化剂、色素、酸度调节剂。只有一种防腐剂可用于方便米面产品,是乳酸链球菌素,但也限于湿方便面。因此,根据国家标准,目前辣棒只使用防腐剂是违法的。
钟凯说,辣棒需要防腐剂,但现在不使用。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很简单。辣棒企业申请扩大防腐剂的使用范围,加入方便的米面产品。
由于辣条是发展初期的创新产品,国家标准体系定位模糊,相关企业以没有国家标准为理由,制定了辣条的地方标准,其中规定辣条的添加剂可以参考点心、膨化食品。卫龙辣条是根据这个地方的标准生产的。
但实际上,没有国家标准的理由不充分,特别是食药和卫生部门明确了这是便利的米面制品后。当地标准与国家标准矛盾时,当然以强制国家标准为基准。因此,其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米面产品的标准执行,还没有发表的调味面产品的国家标准也是如此。钟凯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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