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女童卷入车底身亡 家长看护不可大意?
画面右下角出现儿童法院提供图
最近,房山法院审查了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中,一名三岁女童在奶奶的眼皮子底下,被刚进入小区的轿车碾压,不幸开发者_开发知识库身亡。女孩家属索赔127万余元,法院判决司机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女孩奶奶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而当时与司机发生争执副驾驶乘车人也被判百分之十的责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疏于管理的家长,疏忽的驾驶员,加上干扰驾驶员的乘车人,使看似安全的小区道路成为孩子的危险区。
案例
3岁女孩住宅区卷入车底死亡
住宅山某住宅区的李兵夫妇有3岁女儿贝,两人都是上班族,白天看孩子的重任落在祖母王同敏的肩膀上。
去年6月11日下午,王同敏带着孙女小贝去超市买东西玩,接近下午6点,祖孙俩走回家,是工作时间,回到住宅区的车也增加了。
王同敏带着孩子进入小区门口右转,走上回家的这条南北方向的路,小贝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在路的东侧玩耍,王同敏站在路的西侧。但是,这几米宽的路,把王同敏和孙女小贝阴阳隔开。
此时,一辆小轿车驶入小区门口后,也向右拐进小贝和奶奶所在的道路,轿车车速虽然不快,但也没有减速。
据小轿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在画面的右下角,骑着脚踏车的小贝突然冲了出来,因为骑着儿童车,小贝更显矮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她被卷入了车底。小轿车发现不对劲,赶紧停车,画面里顿时响起孩子奶奶撕心裂肺的痛哭声。贝贝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但因脑部严重损伤而死亡。
房山交通支队认为该事故发生在道路外的封闭小区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行为,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之后,贝的父母将事故司机赵明丽、坐在副驾驶席的乘客郭怀义和保险公司告诉法院,索取死亡赔偿金、葬礼费用、精神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27万元以上。
副驾驶乘车人也是被告
小贝父母为什么把坐在副驾驶的郭怀义一并列为被告?
原来赵明丽和郭怀义是离婚夫妇的关系。事件当天,赵明丽开车去工作结束的前夫郭怀义,根据驾驶记录仪的录像,两人上车后不久就开始吵架,进入住宅区前后,两人吵架特别激烈。交通支队处理事故时,贝贝的父母看到录像记录的车内情况,认为两人对贝贝的死亡负责。
被告赵明丽主张这次事故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或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的地方在进入住宅区的汽车道内,速度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符合进入住宅区道路车辆的使用规定。
赵明丽在法庭上特别强调:原告子女独自骑踏板车却无监护人监护,子女奶奶王同敏疏于管理,应承担一定责任,我愿意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次要责任。
被告二郭怀义直接表示,不同意原告诉我的诉讼理赔,因为自己不是侵权主体,只是当天坐在副驾驶上,我拒赔,这辆车走保险了,保险公司应该在额度内赔偿受害人。
被告三保险公司主张,事故车辆在保险汽车交通保险和50万元商业三方保险的同时,保险免除保险。保险公司认为交通队没有分担责任,请法院分担责任,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内按责任比例赔偿。
孩子的奶奶被判三成责任
法院综合各项证据后,总结了本案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这三个原因也成为法院分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被告赵明丽驾驶汽车后,与前夫激烈争吵,注意力受到严重干扰,情绪也受到负面影响,甚至驾驶汽车进入人口密集、有明显限速标志的生活区时,还没能及时调整情绪,安全、专注于驾驶,观察
王同敏带着孙女小贝外出,小贝作为年仅3岁的幼儿,有管理、保护小贝的责任,但没有照顾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没有带着小贝和一起通过住宅区内的行人的通道,这是这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法院认为,汽车驾驶员驾驶汽车需要安全驾驶,集中注意力,安心。汽车司机开车时心情不宁,注意力分散的话,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本案中,被告二郭怀义作为乘车人,其使用激烈、尖刻的语言严重刺激了驾驶汽车的赵明丽,严重影响了赵明丽的安全驾驶,是这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综上所述,法院判定赵明丽负责60%,王同敏负责30%,郭怀义负责10%。
最终保险公司赔偿原告61万余元后,赵明丽和郭怀义各赔偿25万余元和4万余元。
数据
小区交通事故被撞者多为儿童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去年3月和4月之间,山西、四川、上海等地就发生了7起儿童在居民小区内被撞的事故。例如,去年4月17日,在山西临汾某小区的出入口,孩子突然从垃圾箱的间隙中冲出来,正好小汽车通过,孩子被碾死了。
深圳警方统计过去年11个月前儿童死亡的交通事故,数据显示,住宅区和城中村内儿童死亡的交通事故占总死亡人数的46.7%,住宅区和城中村是深圳儿童死亡交通事故的高发地点。
分析这些事件可以看出,交通事故大多发生在孩子的父母上班时间段,当孩子脱离家长的视线或者家长让孩子多带带行动时。
事件发生时汽车速度多不快,但司机疏忽、儿童突然跑步、站在司机视线死角等原因,冲突卷入车底,被碾压是儿童死亡的主要事故形态。
在形成诉讼方面,记者搜索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去年共有4起相关案件,其中2起案件中的儿童不幸死亡,事故司机和监护人的责任划分是这4起案件的争论焦点。在4起事件中,事故司机被判定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但法院也没有例外判定监护人承担一定责任。
过车时,父母必须握住孩子的手
孩子年龄小,心理发育不全,无法形成系统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无法预见交通危险状况,因此孩子在住宅区内的交通安全几乎依赖于住宅区的交通状况和安全对策、汽车驾驶员的注意和监护人的保护。
对于住宅区的房地产,特别是没有实现人车分流的旧住宅区,过路人车混行,不仅要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和警告标志,还要设置减速带,在车流量大的地区,划分车道和人行道。
对于汽车司机来说,孩子的身体很矮,特别是玩的时候经常坐着睡觉,突然活动,在汽车司机的视线死角,容易发生惨剧。因此,驾驶员在启动车辆之前,需要绕车一周观察是否有小孩靠近,在车辆启动前进或倒车时,驾驶员应降低车速,观察周围环境,经过人流较大的区域时,也应降低车速。
儿童交通事故中,大部分是监护人的注意力不集中,疏忽监护人,儿童脱离监护人后擅自行走玩耍引起的交通事故,即使是比较安全的住宅区,监护人也要照顾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在车辆通行的道路上玩球、滑板、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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