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方发声明保留追究陈冠希法律责任?
今日做出了新的回应。由林志玲经纪人叶可棠委托律师发表了声明,阐述立场如下:
1、林志玲在接到邀请并最终决定参与《我的新衣》的过程中,根本不知道秦舒培是否被邀请,故没有林志玲要求替换此人之说。
2、林志玲和节目组的沟通仅限于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从没有干涉别的嘉宾事务。
3、林志玲和陈冠希、秦舒培并不认识。对于陈冠希此前通过友人和林志玲另一个经纪人阎柔怡沟通一事,该经纪人并未告知林志玲。故林志玲并不知情。
4、微博名为绅士风度香的用户关于自己擅用林志玲的名义造成双方的误会,以及事后的道歉,林志玲同样不知情。
5、陈冠希这一系列的辱骂行为一经造成了林志玲的名誉损害、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希望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林志玲保留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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