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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批复百度为“.BAIDU”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为.BAIDU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批复

工信部信管函〔2018〕256号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为.BAIDU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如下:

一、同意您的公司成为.BAIDU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BAIDU顶级域名服务器。

二、您公司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管理各项规定,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保障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三、您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BAIDU域名注册实施细则,选择向社会公开的电信管理机构批准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建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和注册服务代理机构注册机制,规范.BAIDU域名注册服务活动,严格执行域名实名注册要求,积极接受社会、域名注册用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监督,不断提高域名运营、维护、管理、服务质量。

四、您的公司应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和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设立专业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必要时,您的公司应遵循我部统一指挥和协调,遵守相应的管理要求。

五、您的公司应向公众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记录、保存域名注册人的身份标识信息,按要求向我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协助我部行业检查。

六、你公司应当设立用户投诉受理热线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整理形成用户投诉和争议处理情况月报,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情况书面报送我部。

七、你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的.BAIDU域名注册数量、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等信息报送我部(传真:010-66037097;电子邮件:domain@miit.gov.cn)。

八、此批复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这次。

工信部

开发者_高级运维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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