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前员工跳槽至头条被诉窃取机密 或面临100万罚款?
(原标题:百度前员工跳槽到标题被指控偷窃机密,或面临100万赔偿)
6月20日下午,今天百度方面向新浪科学技术透露,百度前员工李成刚因涉嫌违反竞争协议被百度指控劳动仲裁部门,共计100多万元竞争限制补偿金的退还和违约赔偿
竞争限制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李成刚违反竞争限制义务侵犯百度的商业秘密,新东家今天的标题也可能有关系。目前,此案已进入审理阶段。
故意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侵犯商业秘密等,是违约、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期最高可达7年。对此,法律专家、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欣子律师评价指出。
百度方面表示,李成刚于2011年7月进入百度,与百度签订竞争限制协议,从事技术开发相关工作。2017年12月8日,开发者_开发知识库李成刚从百度离职,离职前再次与百度就竞业协议达成一致,根据竞业协议,李成刚离职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加入百度竞争对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而在这一年中,百度则需要向李成刚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百度方面认为,百度退休后不久,李成刚在竞争限制期内,一边持续拥有百度给予的竞争补偿金,一边进入今天的标题,怀疑向新东家百度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开了今天的标题。
在收集证据之后,百度将李成刚诉上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共计100万余元人民币。
上述行为如构成商业秘密侵权罪,刑期最高可达7年。如果新用人单位参与此类行为,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王欣子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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