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董事长刘立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
陷入破产危机的金立通信债权纠纷事件,兴业银行的身影出现了。11月29日,财联社记者独家获得的落款日期为11月14日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分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类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行1649-1号)显示,
在以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由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立通信)、金立通信董事长刘立荣、财务总监何大兵等没有履行有效的法律书,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向高级支付。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
根据该执行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调查被执行人名义的财产,采取相关措施,轮流检查金立通信名义的4辆车,刘立荣名义的1辆车。
同时,法院等待冻结金立通信、刘立荣、何大兵分别拥有的4家、7家、2家所有权的金立通信旗下的26家房地产的扣除金立通信、刘立荣、何大兵各自的公积金账户10.05万元、32.94万元、32.94万元等。
上述大部分财产为轮候查封或冻结,暂不能处分。相关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款项亦已扣划完毕。
上述裁定书还显示,已将被执行人金立通信董事长刘立荣、财务总监何大兵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目前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因故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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