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偷逃税违法事实有哪些?偷税手法有什么特点?官方回应?
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消息,日前,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处了吴亦凡涉嫌偷税案。该局相关负责人就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为什么要检查吴亦凡?
答:北京市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娱乐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根据有关方面的线索和税务大数据分析,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19年至2020年对吴亦凡涉嫌偷税问题立案并开展税务检查。
2.吴亦凡有哪些违法事实?
答:虽然吴亦凡是加拿大公民,但他在2019年和2020年在中国停留了超过183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他是中国的纳税居民,应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查,2019年至2020年,吴亦凡通过编造业务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家关联企业隐瞒个人收入,偷逃税款,同时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我局依法认定其偷税9500万元,其他少缴税款8400万元。
3.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不同的罚款倍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会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处罚的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对吴亦凡进行处罚。
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开发者_运维百科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因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的性质,将处以4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于隐瞒个人收入的偷税部分,由于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顶格”罚款5倍。
在此案中,吴亦凡首次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此前并未因偷税受过刑事处罚。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依法不追究偷税刑事责任;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这种情况下偷税漏税有什么特点?
答:本案中吴亦凡逃税的一个特点是利用境外企业隐瞒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
据查,吴亦凡在境内从事演艺活动时,利用其外籍身份和在演艺圈的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向其境外注册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并将境内个人所得“打包”到境外企业所得中,隐瞒其个人从境内取得应税所得的事实或者通过改变他的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企图逃避我国的税收监管,从而达到逃税的目的。 与其他已公布的逃税案例相比,吴亦凡的逃税手段更加隐蔽,严重危害我国税收主权。
随着跨境交易和资金往来的日益频繁,少数不法分子企图利用跨境交易和国际避税地逃避我国的纳税义务。对此,税务机关将不断完善税收监管手段,提升税收监管能力,切实加强对新型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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