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员工离职的把戏实在不高明?
工人日报消息,当一个企业“举全企业之力”去处理和刁难一个员工时,不难想象该员工的无奈和沮丧。这就提示我们必须给予劳动者更明确、更开发者_JAVA技巧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让劳动者有充分的依据、清晰的路径和多元化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企业望而却步,被迫为所欲为。
整个办公室,大家的椅子都是正常的办公椅,只有一个座位换成了红色的塑料凳子;坐在这个位子上的员工,除了原来的工作,还要承担其他员工的一些工作任务,还要被安排打扫一周的厕所和垃圾。3354据《法治日报》 11月29日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其公司老板用这种方式逼迫一位同事离职。记者发现,企业强制员工离职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个好经理不肯干,突然被叫去做保洁;原本每月100万的业务目标,突然被告知下个月改成300万;手里的项目突然被告知暂停甚至取消,又没有新的项目可做……换岗、降薪、下放基层、长期出差的方法,企业的招数五花八门,目的就一个,就是采取一切手段或者公平手段,让员工知难而退,主动离职,以此与企业“异而宽之”。
企业有必要拐弯抹角的辞退一个员工吗?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提出还是由企业提出,在经济补偿方面差别很大。通常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大概率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也就是说,有些企业煞费苦心地逼迫员工辞职,就是为了省下这笔经济补偿,让员工不计成本地离开。
企业有“三十六计”逼员工离职。员工可以有“金钟罩”和“铁布衫”吗?换句话说,员工能看到自己能做什么吗?
企业的一些招数,比如通过调岗降薪迫使员工主动辞职,下放基层等。员工可以找到明确的维权法律依据。这些情况符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些法定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企业的一些招数违法性并不明显,劳动者难以寻求救济,比如羞辱、刁难、排挤员工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自己的“自愿辞职”实际上是被强迫的,那么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他经济补偿金的。在这种情况下,证据和证明成为关键,也是难点。
让人担忧的是,现实中,这种挤兑员工离职的做法,正在被一些企业悄悄“学习”和“模仿”。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拦截、防范和整治,那么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将这一招玩得“得心应手”,并“完美”地实践,这无疑会危及更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挤兑式辞职,有专家开出了“药方”,比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增加“推定解雇制度”,明确企业对强迫员工主动辞职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挤兑离职负有举证责任;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定期将有类似行为的企业公之于众;加强企业劳动监察和合法体检,及时纠正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工会组织积极发挥“减震器”和“平衡阀”的作用,通过预警和事后调解,尽力避免劳动关系对簿公堂,等等。当然,劳动者也要提高法治意识,注意收集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当一个企业“发挥整个企业的力量”去处理和刁难一个员工的时候,不难想象这个员工的无奈和沮丧。这就提示我们必须给予劳动者更明确、更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让劳动者有充分的依据、清晰的路径和多元化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企业望而却步,被迫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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