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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生资金当“唐僧肉”?

新华社消息,9月14日,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了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查处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其中14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棚户区改造本该是圆安居梦的民心工程,为何最终却损害了群众利益?“新华视点”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政府申报项目时“求显绩”“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弄虚作假、失察失管。

目前洞口县已开展整改,湖南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

5年间棚改资金被多名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合谋挪用

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发现,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

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原县长周乐彬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有群众持续举报,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存在实施项目擅自搞变通、部分资金被骗取挪用等问题。

——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偏离棚改初衷。

据了解,当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变更实施方式的问题。原本的安置房建设和货币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

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多名住户反映,沿街一些木房破旧,并未得到修缮。棚改项目范围内一些群众反映,翻新自家老屋时,也未得到棚改资金补助。

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处老旧木房。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

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应,在实际操作中因县财政无法配套落地资金,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原计划改造1500户,其中300户货币安置,1200户建设安置房。然而,按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建设费用,县财政需配套资金超1亿元,地方财力难以承担,最终变成搞变通、打折扣。

——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和违规出借。

当地在棚改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改变用途、挪用甚至违规出借等问题。原洞口县房产局利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共1270.5万元,修建了150套棚改安置房。而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安置房并未用于安置棚改户,而是作为公租房对外出租。

——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透明度和监管。

除实施环节外,当地棚改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申报资料缺失、未按程序报建违规开工、验收记录与检测资料不全等问题,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决策“拍脑门”、实施“搞虚假”、验收“开绿灯”

明知有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为什么仍要“打肿脸充胖子”?

一些干部对记者坦言,棚改项目申报时,各县相互攀比项目数量和金额,没有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没有切实开展必要性调查,导致一些本不需要棚改的区域也被纳入进来,“别人都报了,不申报就落后了”。

申报项目时“求显绩”、决策“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则大搞虚假操作。

经查实,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而主管部门在验收项目时“搞变通”“开绿灯”,导致一些明显不切实际的“问题项目”获得通过。

与此同时,虚假项目工程在几乎“封闭”的环境下运行。记者在洞口县走访看到,多数项目现场没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牌,居民对项目内容和进展一无所知。一些棚改区域内的居民反映,不清楚棚户区范围在哪里,也未见到实际的住房改造。

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条街巷。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

地方开展整改 民生项目要让群众参与

截至9月10日,已整改到位各类问题620个,未整改到位的13个问题主要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审批和追责挽损工作,正在走司法程序。

据了解,湖南省在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同时,由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线索处置,深挖彻查背后贪腐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截至8月底,全省起底相关问题线索2630件,立案1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9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追缴退缴违纪违法资金3.7亿余元。  

受访干部建议,基层在申报、落实惠民政策的过程中,不能蛮干硬干,需要引入群众参与机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重大民生项目应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编辑:周杨责编:张松涛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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