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法律内已对其做出较重处罚?
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青岛崂山一女子驾车逆行插队不成,殴打对向正常行驶司机林某,致其口鼻出血。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通报,女子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对此,有网友质疑警方对女子王某处罚是否过轻。9月2日,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在现有法律范围内,警方已对该女子做出较重处罚。如果被打男子林某不满意处罚结果,可以继续申诉,并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事发现场。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佳峻告诉南都记者,逆行女子王某掌掴男子林某,造成交通拥堵,未达到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对王某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处罚,已经是对其所涉情形的顶格处罚。另外,王某逆行行为未造成人员死伤,不属于交通肇事,因此对其扣3分、罚款200元。
8月30日,林先生曾向南都记者透露,涉事的王某及其家人未向他道歉,也未对其进行赔偿。他已向警方表明不和解态度,要求对王某做出相应处理。被打时考虑到车上有孩子未做出反抗,但在被连打十几耳光后感到很委屈,被打后出现了呕吐、恶心、间接性耳鸣状况,正在等待医院出具伤情报告。
蔡佳峻提到,网友对警方处罚的质疑,主要是出于个人情感因素,在现有法律范围内,警方已对该女子做出较重处罚。如果林某不满意处罚结果,可以继续申诉,并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蔡佳峻还告诉南都记者,在该事件中,被打男子的退伍军人身份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关注,但在法律适用上,主要还是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同时,蔡佳峻建议,民众遇到类似情况时,在保持克制的同时可以采取合理的正当防卫行为,如在被打时用手适当遮挡。另外,在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可及时通过拍摄、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报警处理。
原标题:律师解读逆行路虎女司机打人被指罚太轻:被打者若不满可申诉
编辑:吴思责编:周尚斗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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