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笑气加入毒品列管名单?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消息,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本宏提出《关于将笑气加入毒品列管名单的提案》。
于本宏表示,之所以提出这份提案还要从一次调研说起。2023年5月,受全国政协委托,于本宏来到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开展警企共建调研时了解到,该局成立的专门侦办小组,已连续破获多起典型贩卖笑气案件。
他还了解到,抓获的42名涉案人员中,95后00后达41人,成为吸食贩卖笑气的主力军。其中一名男性青年,因长期吸食笑气,已出现不可逆的腿回沟关节受损、中毒性脑病、泌尿系统感染等毒性反应。
虚幻致命的‘笑气’,不仅像麻醉类毒品一样致人成瘾,还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灰色地带。于本宏表示。
据2016年世界毒品调查报告显示,笑气已成为全球第七大流行滥用药物。国家禁毒办在2023年6月发布的《2022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发出警示:多地还出现青少年群体滥用笑气、依托咪酯等未列管物质情况,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于本宏了解到,2016年,英国就专门立法颁布了《精神活性物质法案》,将毒物的范围扩大到包括笑气在内所有能够产生精神作用的物质,并将其供给、制造、进出口、持有等行为视为犯罪;同年,日本全面禁止除医疗等目的之外所有笑气的生产流通、贩卖,并规定对违反者处以严厉处罚。
但在我国,笑气还未纳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仍被归类于危险化学品》序号2561),尚不属于毒品范畴,监管存在缺陷且社会危害极大。
于本宏表示,由于笑气未被列管,只能按照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拘留吸食人员,处罚较轻,起不到惩治教育目的。
如以‘非法经营罪’认定,起步先要核实不法金额达到5万元,因其单瓶售价仅百元左右,理论上要找500名卖家才能认定其违法行为,这给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工作带来了法律上的巨大障碍。于本宏解释,以非法经营罪打击笑气犯罪覆盖面不全。
因此,他建议从源头上禁止任何主体向个人销售笑气,禁止以个人名义购买和使用笑气,阻断笑气流通到个人领域;其次,完善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适应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从严对各类情况进行有据处罚;此外还要对笑气加强监管,尽快将其纳入更高级别的限制类清单中,公安、司法、教育、全国人大等相关部门应加紧研究将笑气纳入毒品管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统一执法思想,规范相关处置流程,为一线执法提供明确支撑指引。
于本宏还建议,相关部门应精准施策,展开社会综合治理。在他看来,要开展涉及笑气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全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治理。因此,要压实监管责任,并赋予安监、食药监、工商、网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的权利。完善从业单位许可、登记备案、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堵源头、管过程、查来源、重宣传的全链条综合干预治理机制。如从源头上限制笑气流入非医学或食品加工用途的消费渠道。
同时,重视笑气对公民健康带来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鼓励公众参与笑气治理,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等。
学校、家庭及社会教育不容缺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于本宏补充说,不少吸食、贩卖笑气的青少年都有着辍学或留守经历,教育的缺失导致部分年轻人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编辑:杨雁琳责编:吴忠兰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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