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要求加强出生证管理,有何具体要求[出生证管理]?
日前国家卫健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具体要求为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等。这些措施反映了出生证管理相关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也反映了有关部门对出生医学证明材料的重视。
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的混乱会导致医院等机构正常工作的开展受到影响,出生人员证明材料不足为今后孩子在户籍登记、办理基本保险等方面带来不同程度的困难,国家卫健委还规定及时回收销毁相关医疗文书,防止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流出机构。这对进一步规范医疗文书管理和保存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在这些规定可以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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