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者

看到这种植物 报警!报警!报警!?

4月6日

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

组织村警在辖区

进行巡逻时发现

草丛中疑似有罂粟花

民警一边对植物进行辨认

一边对附近住户进行走访

询问是否有人种植罂粟

经过辨认

民警确定是罂粟花系野生生长

立即对其进行铲除

此次工作

共铲除野生毒品原植物罂粟535株

在铲除的过程中

民警向周围群众讲解了毒品的危害性

以及有关法律规定

让辖区群众充分认识到

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后果

提高辖区群众思想认识

增强法制观念

同时

动员辖区群众注意发现线索

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警方提醒

罂粟、大麻作为开发者_如何学C主要毒品原植物

国家明文禁止种植和销售

罂粟、大麻不是药

长期使用容易成瘾

严重危害身体

种植罂粟、大麻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广大群众不要听信谣言

做到不种植、不食用

若发现非法种植、买卖罂粟大麻等行为的

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如遇肉眼不能识别

毒品原植物的话

可以通过下面这个小程序来识别

法律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

1.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2.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原标题:看到这种植物,报警!报警!报警!)

流程编辑:TF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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