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因猥亵学生被调离任教后再度犯案[猥亵]?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中央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本案中发现,通山县某小学教学男教师邓某曾在2014年猥亵儿童,在被家长发现后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当时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后,并未对邓某作出任何处罚还将邓某调到另开发者_开发百科外一所小学任教。在2020年邓某利用职务之便再次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期间的这一做法让我们不得不质疑当地教育局的做法,当出现不检点行为时为什么没有对邓某做出任何处罚,而是他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任教?
目前,法院已向县教育局督促其对所管辖区内的教师行为及资质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在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采取监督注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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