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者

付工伤领条怎么写呢??

赵虎 2021-04-27 17:19

你父亲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个案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工伤开发者_开发知识库应当具备三个基本的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你父亲的情况显然不是典型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但是并非只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场所内发生的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侧重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法院应当对工伤认定条件予以从宽解释,以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此,工伤强调职工受到的伤害来源于工作,却并不强调职工受到的伤害仅限于自己的本职工作。那么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变成:你父亲的伤害是否来源于工作?

  根据你的陈述,何凯承诺来回包接送,从这句话里,我可以得知,来回包接送成为你父亲到汶川去搞建筑的条件之一;事后,接送车是老板的,司机是小老板,说明接送实际上是一种公司行为。你父亲完成建筑工作回到成都,并由公司的专车接送,是完成工作后的最后程序,也是必经程序(因为你家并不在汶川),应当认定为与工作有关。职工因此而受到的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本人倾向性认为,你父亲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你父亲要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应当完成如下工作:  1、工伤职工(即你父亲)或者其直系亲属(你本人、你母亲、你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都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如下资料:A、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网上可以下载)。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C、医疗诊断证明(就医的医院可以直接提取出来)。

  3、工伤认定得到确认以后,待到你父亲的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你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向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向汕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

  三、工伤赔偿存在的诸多弊端  1、朝阳建筑总公司其注册地不在成都、阿坝等地,而在汕头,由于我国现有的工伤保险并没有实行全国联网、异地支付制度,所以,你们要申请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劳动仲裁,必须到汕头去,费时费力费金钱。

  2、基于上面同样的原因,朝阳建筑总公司也不可能为四川的临时工人到汕头市的保险经办机构去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所以你父亲的工伤保险费用就全部落在了建筑总公司的头上,这样就造成没有其他机构来为你父亲的伤害买单,你父亲和建筑总公司就成为了最直接的利益冲突者。但是,你们还要向他们索赔,他们当然就可以拖延。即便你们最后赢了官司,也未必能够拿到赔偿或者即时拿到赔偿。

  3、认定你父亲与建筑总公司存在着劳动关系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你父亲到汶川搞建筑,据我的推测,应该并没有和建筑总公司签订书面的用工合同,那么如何证明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呢?当然可以用单位上的工作证、工作服、工资领条以及其他工友的证言来予以证实你父亲确实在建筑总公司工作过。但也要费大量的时间,并且这些证据还不一定能够收集到以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四、我的法律意见

  到汕头去打工伤赔偿官司,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将建筑总公司得罪,实在不是一个好办法。所以,我的办法是,不打工伤赔偿官司,而打交通事故赔偿官司。主要有以下几个好处:  1、车祸发生在成彭高速路上,也就在阿坝至成都的路段,你先确定是属于哪一个地级市管辖(由哪个市的交警部门出警,可推知属于哪一个地级市管辖),你们的交通事故赔偿官司就应当属于这个市的管辖范围,因为侵权官司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这比远涉汕头打官司要方便很多。

  2、接送的专车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受伤(我猜接送的应当不止你父亲一人),如果有其他人受伤,伤到什么程度,交警部门是否已经立为刑事案件予以侦查(可以到交警部门去询问)。如果已经立为刑事案件,那么我劝你们和小老板的家属刑事和解,不经过诉讼就达成赔偿协议。因为这种情形下,嫌疑人的家属往往愿意赔偿损失,以求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获得法院的缓刑或者免处。这种情况下,你们的赔偿金额要高一些也无妨。(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即可构成刑事犯罪)。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证据要求以及程序远比工伤事故赔偿简单。因为交通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都有国家公权力机构(交警部门)的参与,他们会帮助收集很多证据(比如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材料、询问证人的材料以及事故责任的划分等等),所以你们打起官司来不需要费力去收集其他证据,胜诉的可能性也最大。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你们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起诉的话,获得赔偿的数额要高于工伤损害赔偿。因为交通损害赔偿遵守的是损失多少赔多少的原则,而工伤保险赔偿只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会比交通事故赔偿要少很多。

  5、最重要的一点,也许建筑总公司也希望你们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官司而不是工伤事故赔偿官司。因为,工伤保险官司,建筑总公司需要自己出钱,所以会有抵触情绪,而交通事故第三者强制险,建筑总公司应当是向保险公司缴纳了的。所以你父亲受伤的全部费用或者很大一笔费用是应当由保险公司出而非建筑总公司。所以,你们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官司,建筑总公司应当不会给你们出难题。而且,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够比较快的到位,对于你父亲的治疗或者你们家,都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的主体为同一个时(你父亲的例子就是,工伤保险的赔偿主体与人身损害的赔偿主体都是建筑总公司),应当适用工伤事故赔偿。因此,即使你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来予以起诉,还是有可能被要求按照工伤事故赔偿到汕头市去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以下几点:  1、你父亲的这个工伤不具有典型性,它处在工伤与非工伤的交叉地带,我们可以通过对发生的整个过程进行适当的修改来使它成为一个非工伤事件。

  2、建筑总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和你们站在一条道上,所以你可以要求他们来一起配合对发生的整个过程进行适当的修改。

  六、总结陈词  1、如果小老板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尽量把赔偿数额要得高,他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2、如果他没有涉嫌刑事犯罪,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由到交警部门所在地的地级市的区级法院起诉建筑总公司,最终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你们的损失。

  3、与建筑总公司充分交涉,隐去来回包接送、何凯邀请你父亲去汶川等细节,说成顺路送你父亲回成都,或者租何凯的车回成都,建筑总公司会答应你。如果不答应,阐明上述利害关系。

   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0

上一篇:

下一篇: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验证码 换一张
取 消

最新问答

问答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