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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分拣工在岗猝死却“不属于劳动者”?让老年人发挥余热不能先寒了人心?

新黄河客户端消息,2月21日,一则“60岁分拣员凌晨猝死,中通不承认死于工作”的新闻冲上热搜。

死者家属表示,中通愿意赔付意外险金额、额外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但不认定为工伤死亡。宁波市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对于人社局给出的“60岁不属于工人”的说法,多数网友表示难以接受。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渐进式延迟退休指日可待。对于90后、00后来说,60岁还在工作岗位上几乎完全可以预见。新闻中分拣员凌晨在工作中猝死,足以刺痛人心,产生强烈的替代效应。人社局的这种说法与公众的朴素认知相悖,不足为奇。

其实真正应该引起关注和思考的是人社局非常现实的解释,虽然不严谨。

目前,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干部55岁,女性工人50岁。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再就业人员失去了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身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没有一字之差。在劳务合同框架下,企业没有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的义务,因此没有工伤保险保障。

新闻中分拣员猝死无疑令人遗憾,但更值得关注的是60岁以上老人再就业过程中的法律保护和政策盲区。

2021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号文件,其中提到“鼓励老年人开发者_如何转开发继续发挥作用”,“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相结合”,“全面清理妨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既然国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银发族的权益就必须跟上,不能让类似的纠纷一次又一次地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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