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起试点恢复中国公民出境团队旅游业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外事小组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现就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时间表
2023年2月6日起,试点恢复全国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在相关国家经营中国公民出境跟团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从现在开始,旅行社和在线旅游公司可以进行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二。国家列表
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尔代夫、斯里兰卡、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老挝、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埃及、肯尼亚、南非、俄罗斯、瑞士、匈牙利、新西兰、斐济、古巴和阿根廷。
三、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开发者_开发知识库国公民出境团队旅游业务试点对相关国家促进旅游业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有序组织实施,切实维护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乙类、乙类管理”总体方案要求,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旅行社严格遵守我国和目的地国家的防疫要求,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健康状况,旅途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遵守防疫法规,回国后按属地政策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规范经营活动。各地要指导旅行社严格执行团队旅游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及时妥善处理旅游相关纠纷。旅行社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境外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做好线路设计和产品对接,优化旅游团队规模,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加强监管和执法。各地要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填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不得违反时间安排或者超出国家名单范围开展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加强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旅游者参观或参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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