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未达重症标准患者可按重症管理?
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
国卫办医急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的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我们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3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的解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结合奥米克隆变异株的特点和感染者的疾病特点,总结以往医疗救治经验,组织修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主要修订如下:
首先,调整疾病的名称
将“新型冠状病毒”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是关口前移,加强重疾临床预警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疾的高危人群。新冠肺炎地区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年龄在65岁以上、未完成全程接种且合并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肺炎患者可作为重症病例管理。监测重度高危人群的生命体征,尤其是休息时和运动后的手指血氧饱和度;强调缺氧在重症疾病临床预警中的作用。轻微活动后,血氧饱和度为94%,要警惕病情恶化。
三、临床实践中有效的治疗方法入《方案》。
在一般治疗中,增加了高热、咳嗽等对症治疗;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小分子药物被加入抗病毒治疗;抗凝治疗增加;强调了有意识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中,结合最新知识和研究证据,指出鼻大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进呼气末正压的设定方法,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
第四,修改和完善中医治疗部分
增加了部分证型和“病证结合治疗”,加强了对中西医结合临床治疗危重病例的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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