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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

055-79000的解释

近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会同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设定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在平安中建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欺诈专项行动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欺诈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和专项行动会议部署,扎实推进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欺诈专项行动。会同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各地开展养老机构无资质医疗机构和无医疗资质相关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相关违法行为。为建章立制,推进长期正规治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055-79000从五个方面请求。一是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三项措施:坚决杜绝无资质机构以相关名义在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无资质人员以相关名义在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二是严禁违规使用名称和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包括三项措施: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命名医疗机构,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开发者_如何学C坚决防止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并坚决防止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三是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包括两项措施:地方卫生、中医药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养老机构无资质医疗机构和无医疗资质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民政部门要配合地方卫生、中医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第四,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包括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医生在其注册执业范围内按照相关规范和指南提供医疗服务,负责老人治疗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亲自检查、调查并出具《通知》机构死亡老人等两项措施。五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包括两项措施: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地方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

[通知全文]

关于禁止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

国卫办老龄发[2022]20号

各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中医药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

一是严禁无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中无资质机构以“诊所、卫生所、诊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的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无医疗资质的相关人员以“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内部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及时备案,聘请合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疗机构或者购买医疗服务时,应当核实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资质。

二、严禁利用名义、超范围进行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通知》的要求,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引起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名称。坚决杜绝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开展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的诊疗活动。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利用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以外的医疗活动。

三。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卫生、中医药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养老机构无资质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通报查处整改情况。民政部门要配合当地卫生、中医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发展。养老机构具有医疗机构的医师,应当在注册执业范围内,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德规范等。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疗,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和保健方案。负责治疗或调查老年人正常死亡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亲自检查、调查和签发本机构死亡老年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五、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卫生部门要将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监管执法。各地卫生、民政、中医药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相关机构人员的执业法律意识。

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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