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近日,“免费捐药”“分享剩余药品”等善举和爱心,被邻居和陌生网友间接发力。这种互帮互助的公益行为,互相温暖,也缓解了暂时的药品短缺。但也有人担心“药三分毒”。如果接受者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捐献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送药时最好写一份“免责声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律师,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表示“没有必要”。
免费送药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样的行为?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浩表示,免费送药是一种善意,也称友谊行为,是指当事人无意设立法律权利义务,但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习惯给予另一方恩惠的行为,旨在增进友谊。善良是生活中很常见的行善行为,比如带着善良搭车,见义勇为等等。
虽然大家分享的常见非处方药大部分是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但这些药物都有一定的用药禁忌,用法用量不当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所以有人担心,一旦接受者服药,会出现不良反应,捐献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供药人在给药的同时写一份免责声明,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除非药品捐赠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即使受赠人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药品捐赠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故意重大过失是指药品捐赠者明知该药品是过期药品,或者是假药、劣药,或者该药品开发者_如何学Python受到污染,否则药品捐赠者不承担法律责任。”徐浩说,“基于这一点,给药时没必要写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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