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中央重磅会议明确方向 多地已推新举措?
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针对房地产行业,会议指明了发展方向。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12月15日在第五轮中国-欧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上指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针对当前出现的下行风险,已出台一些政策,正在考虑新的举措。”
政知君注意到,最近,中央、国家层面已多次为房地产行业发展定调,多地也连续出台新举措推动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房地产行业将成为未来我国发力的重点行业之一。
“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刚刚举行开发者_开发百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明了方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12月15日的讲话中还提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针对当前出现的下行风险,我们已出台一些政策,正在考虑新的举措,努力改善行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回暖。
“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有足够需求空间为房地产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1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下行压力。
1至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3863亿元,同比下降9.8%,其中,住宅投资94016亿元,下降9.2%。
1至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2125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6.2%。商品房销售额118648亿元,下降26.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4%。
高层部署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纲要在“持续提升传统消费”部分指出,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纲要还具体指出,要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
国家层面已经有具体政策出台。
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通知》共分为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六大板块、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地推新政
地方层面也在进行部署。
例如,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会同上海证监局、上海市房管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召开上海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座谈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3家商业银行、1家证券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5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要支持房地产融资合理增长,保持开发贷款稳定投放,支持房企到期债务合理展期;着力保障刚需和改善性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协助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此外,还要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做好并购相关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服务,并积极发放保交楼贷款。
多地已经出台具体措施。
12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要进一步推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并推出多项举措。措施包括,取消现行限售政策,个人购买的住房,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个人住房贷款不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同时,推行“拿地即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2月9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12月10日起,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政知君注意到,佛山在今年6月取消八大镇街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再度取消祖庙、桂城、大良三主城区中心镇街的限购政策,至此,佛山已全域取消限购。
另外,近日,山东省莱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莱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莱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商品住宅,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50%政策。
另外,实行个人购房补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凡在莱州购买并已办理网签备案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给予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价1%的个人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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