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要公开宣称一种食物具有“抗癌”作用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在美国,要公开宣称一种食物具有“抗癌”作用,必须经过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许可。申请者提交公开发表的科学论文或者AICR、NIH(国家健康研究院)等等权威机构的公开报告,FDA组织专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只有专家委员会认为有很确切的科学证据,才会认可做出这样的宣称。为了准确表达科学信息,他们对于具体的文字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样的宣示叫做“Health Claim”。对于公众来说,可以认为只有FDA认可的“健康宣示”才是可靠的。
精彩评论